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
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外包
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南京劳务外包公司,让渡了劳动关系的建立,企业不再直接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不再直接行使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没有让渡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权,劳务外包,包括待遇决定权、考核奖罚权,甚至于还通过行使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做法而实质上扩大了解除终止权。此外,杭州劳务外包公司,在企业财务处理中,杭州劳务外包,直接用工的各项费用,一般归入“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用工的各项费用,则一般归入“应付账款”,从而使得原作为用工成本的“劳动力投入”转变成了与购买原材料、商品相同的“资本性投入”,这使企业规避了对用工编制、工资总额的控制。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
1.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